根据中办发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》和学院《合肥师范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》等规定,受党委组织部委托,报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,审计处成立联合审计组,自2024年6月11日起,对舒剑、胡昂、周荣、马平、陆涛、董华泽、徐忠东、吕田力、刁文彬、宋旭10位同志2019年1月至2023年4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。
审计的主要内容为上述同志任期内重大项目决策、预算管理与执行、采购与资产管理、被审计人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情况。
审计期间,审计组严格遵守审计“四严禁”工作要求和“八不准”工作纪律,恳请广大教职工予以监督。
审计期间,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与审计组联系。
审计组组长:蔡新平
主审:黄萍萍
协审事务所:安徽金泉会计师事务所
联系电话:0551-655315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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