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中办发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》和学院新修订的《合肥师范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》等规定,受党委组织部委托,报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,审计处成立联合审计组,自2022年6月8日起,对原机关第二党委书记许俊农同志、原学生工作处(部)处(部)长吴长龙同志、原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张宇翔同志、原计算机学院党委书记孔凯同志、原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李新宇同志、原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党委书记李如彬同志、原外国语学院院长黄波同志、原物理与材料工程学院副院长李大创同志、原音乐学院院长罗可曼同志、原计算机学院院长郭玉堂同志、机关第一党委书记姜先荣同志、研究生处(党委研究生工作部)处(部)长胡玉娟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。审计期间为2019年1月至2022年3月,必要时将进行延伸审计。
审计期间,审计组严格遵守审计“四严禁”工作要求和“八不准”工作纪律,恳请广大教职工予以监督。
审计期间如有情况和意见建议需要反映,请与审计处联系。
联系电话:0551-65531507
联系邮箱:sjc@hfhu.edu.cn
审计处
2022年6月7日